生活垃圾問題直接關系到每位居民的切身利益和地區可持續性發展的推進。社會的快速發展使得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垃圾產量也逐漸增多,傳統垃圾處理模式對垃圾減量的作用有限。加之近年來眾多能耗大、污染重的工業的發展紛紛向郊區、中小城鎮,特別是農村地區轉移,這在大幅帶動我國農村地區經濟發展、增加社會就業的同時,也帶來了漸趨嚴重的生活垃圾污染問題,并且由于主人公意識的缺失,外來人口產生的垃圾污染相對更難管理。此外,城市生活垃圾向部分農村地區的輸入也已成為其自然生態環境不斷惡化的主要原因之一。但因缺乏針對性、完善性和規范性的環境管理和生活垃圾撕碎機不能得到普及,生活垃圾問題已成為制約農村地區建設和發展的嚴峻考驗。一般來講,生活垃圾產生量不僅隨經濟發展水平而異,而且受能源、生活習慣、消費習慣、季節和氣候等變化的影響,所以各個地區生活垃圾人均日產量有一定的差異,且影響因素有所不同。從20世紀以來,國內外諸多學者嘗試從不同尺度和類別找到對生活垃圾產量造成影響的主要因素。本章在結合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對生活垃圾產生量及組分的影響因素進行了歸納總結,并細分了各項影響因素所包含指標,見表。
農村生活垃圾產量的影響因素主要體現在以下4個方面:
1.內部因素。包括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能源結構和社會條件,如廢品回收市場的發展水平可直接影響垃圾分類率和回收率,從而導致垃圾組分和產生量變化。
2.自然因素。該因素與內部因素間存在互相補充和包含的關系,如地域不同可間接反映其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季節變化將改變燃煤比例等。
3.社會因素。主要有相關法規政策的完善及實施、環保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以及對生活垃圾相關市場及產業的合理管控等。
4.其他因素。包括個體特征、消費習慣差異、道德思想水平等,其中水平還可作用于個體差異的大小。
通常來說,除了良好的受教育水平和職業類型對其良好的行為習慣和道德水平有著促進作用外,好的處理設備也同樣重要,比如生活垃圾撕碎機。總的來說,生活垃圾產量及組分受到四類因素的共同影響,其中社會因素應受到足夠重視,同時內部因素、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可直接導致或影響農村生活垃圾產量及組分變化,且對其他因素產生間接影響。例如,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置等相關制度的完善和實施水平和經濟發展水平等,將直接影響居民的文化程度和生活習慣。